宗亲,以皇族日加繁衍,而亲疏之施未有等衰,甄叙其材,乃诏宗亲愿锁厅应举者,可依外官条例,更不赐名授官,允准应举,解额以五十为限……今贡举增明算、明法进士之额度,却未增宗亲明算、明法之解额,此岂圣朝尊尊亲亲之制?乞依例增宗亲明算、明法之解额。 从之,诏明法、明算,更增解额,皆毋过二十。 章衡等再奏:祖宗受命以来,圣朝文治郁郁,然科场之弊,数之不胜,犹以怀挟为最,乞更立条贯,命太学并国子监,刻录图书,以备贡生查阅,自后禁贡生挟带书册入贡院。 又,怀挟者常藏衣袖,乞朝廷定制,赐布匹为贡生之衣,俟其入院更衣,以绝怀挟。 从之,诏有司定制贡衣尺寸,着定三等,俟贡试为赐。 于是,裁造院、绫锦院,各上奏疏,乞以麻布为衣,雇京中裁缝而制,...